
財團法人BiG行動夢想家文化基金會
聲明公告
近日,本會注意到,網路自媒體及社群持續流傳有關本會及韓佳宏董事長與前營運長相關事件之片面資訊,內容與法院確定判決及客觀事實不符,已造成社會大眾誤解,並影響本會聲譽。
本公告係依據臺灣高等法院確定判決及本會已提出之相關事證,就事件經過及事實予以說明,以還原真相、澄清誤解,並非針對任何個人進行評論。
一、事件背景
本案發生於新冠疫情期間。民國110年間,本會配合政府防疫政策,辦公室停止實體運作五個月,上述事實已於法院審理程序中提出,亦為本案形成之重要背景。
二、法院已確認相關事實
本案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本會及代表人韓佳宏先生取得勝訴判決,並已定讞,同時判決第一、二審相關訴訟費用由周女士負擔。
三、籲請社會各界尊重完整事實
近期部分網路文章、自媒體及社群貼文,惡意散布不實資訊,卻未揭露二審確定判決結果,容易造成社會大眾誤解。本會呼籲各界應以法院完整判決內容為依據,避免斷章取義或散布未經查證之資訊。
四、關於近期網路不實資訊
本會長期蒐集相關資料,已掌握涉及持續散布與法院確定判決不符資訊之相關事證。相關資料已依法提交司法機關處理,並配合相關偵查程序。基於尊重司法,本會現階段不便評論個案內容,惟對於任何刻意散布不實資訊、侵害本會名譽或公益形象之行為,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五、本會立場
BiG行動夢想家文化基金會始終秉持公益、誠信及依法治理之理念,未來仍將持續推動公益服務,並以司法確定事實作為對外說明之依據。
特此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8月4日
財團法人BiG行動夢想家文化基金會
